第十五章 谁不喝完,谁是孙子-《回到三国当暴君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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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至于吃肉,那就更加直接粗暴了。

    一条烤好的大羊腿放在盘上,程远志懒得用手抓,拿出刘备上缴的佩剑,往羊腿猛地一砍,将佩剑当成竹签用,串起羊腿,浇上百年的绍兴老酒,啃起来,那是真香。

    投降了程远志,又有好酒好肉,刘备还算矜持,关羽也有点拘束,倒是张飞早就放开了,拿起羊腿,大口吃肉,大口喝酒。

    羊腿,比猪肉好吃多了。

    这年代,猪的猪毛极难拔除,土猪味又重,文人士子皆以吃猪肉为耻,可普通百姓穷得响丁当,一年买不起几次猪肉。好在张飞出身本就是屠夫,吃猪肉比见猪跑,听猪叫的次数多了。

    换成羊腿,味道简直是天上人间。

    张飞好酒,可惜刘备和关羽都不爱喝,这下好了,有程远志可以拼酒,张飞醉醺醺,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,随手抄起一埕酒,酒气冲天地邀道:

    “使君,来。翼德捅不死你,喝酒肯定喝死你。”

    胡言乱语的张飞说完,揭开酒盖,如牛饮水,开始往嘴里灌。

    评判一个人的时候,是不是一流人物,只有三个标准:英雄胆,仁义心,好肚量。

    论酒量,张飞也算是一号人物了。

    程远志当然不惧张飞的相邀,斗酒就斗酒嘛,男人可以醉,不能怂,程远志抓起酒桌上刚摆好的一小酒樽,主动倒满,吼道:

    “翼德,干了,谁不喝完,谁是孙子。”

    张飞刚才已是喝了不少,现在满眼都是小星星,模糊的重影,怎么看得清程远志的小动作。

    程远志仰头一喝,刺激得张飞猛地一头扎进了酒埕。

    程远志一饮而尽,这回却是讲究起垃圾分类,没有乱扔,体谅了一下近侍,瞄准正在一心啃羊肉的邓茂,劈头就是一砸,问道:

    “邓茂,本使君明天就要去洛阳潇洒,顺便买官,弄几份刺史、太守的诏书玩玩,本使君去洛阳的盘缠准备好了吗?”

    去了洛阳,那可是大汉的京城。

    京城居不易,一举一动都要烧钱。

    更别提是去买官的,花钱如流水,自是不在话下。

    邓茂上阵之后,没伤在汉军手上,倒是被程远志砸了数锤,看了军医,老军医让邓茂别喝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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